
7月30日实盘配资网站排名,国家卫健委通报第五批关于涉“论文工厂”严重学术造假行为调查处理结果,通报多起医学科研失信案例。其中三起涉及惠州医院医护人员,均存在购买实验研究数据等科研失信行为,相关涉事人员已由所在单位依规处理。
本次通报的三起涉惠州医护人员科研失信案例中,首起案例涉及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医护人员。2020年9月9日,罗德兴(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)作为通讯作者、江鹏(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)、蒋群(广东省中医院)作为第一作者,联合严俨、侯芝绮等其他作者,在Neurological Research期刊发表“Propofol ameliorates neuropathic pain and neuroinflammation through PPARγ up-regulation to block Wnt/β-cateninpathway”的论文。经调查,该论文实验研究数据从“论文工厂”购买获取,属于严重科研失信、学术造假行为。
论文作者所在单位依照《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》(国科发监〔2022〕221号)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。通讯作者罗德兴被予以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,10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(专项、基金等)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,5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、科技人才称号及职务职称晋升资格,取消已获得的学会、协会、研究会等学术团体以及学术、学位委员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;5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、被提名或被推荐人、评审专家等资格;5年内暂停招收研究生。该信息被同步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。
第一作者江鹏被予以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,10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(专项、基金等)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;5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、科技人才称号和职务职称晋升等资格;取消已获得的学会、协会、研究会等学术团体以及学术、学位委员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;5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、被提名或被推荐人、评审专家等资格。信息同样被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。
第二起案例涉及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护人员。2022年2月16日,梁伟国(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)为通讯作者、王斌(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)为第一作者,联合颜莉芳、石尉宏、谢翰、陈锐雄、邵晏清等其他作者,在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linical Oncology期刊发表论文“CircRNA PVT1 promotes proliferation and chemoresistance of osteosarcoma cells via the miR-24-3p/KLF8 axis”。核查结果显示,该论文存在购买“论文工厂”实验研究数据的科研失信问题。
针对第一作者王斌,相关单位对其开展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,10年内禁止承担和参与各类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项目活动,3年内取消其申报科技奖励、科技人才称号和职务职称晋升等资格,取消其已取得的各类学术团体、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,3年内取消其作为提名或推荐人、被提名或被推荐人、评审专家等资格。信息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。
第三起案例涉及惠州市博罗县人民医院医护人员,同样属于从“论文工厂”购买实验研究数据等科研失信行为。2022年10月22日,梁伟国(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)、缪海雄(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)作为通讯作者,谢翰(惠州市博罗县人民医院)为第一作者,戴丽冰、叶葆青、陈锐雄、王斌、张楠威为其他作者,在Acta Biochimica Polonica期刊发表论文“Long non-coding RNA ERVK13-1 aggravates osteosarcoma through the involvement of microRNA-873-5p/KLF5 axis”。经核查,该论文实验研究数据系通过“论文工厂”购买,构成科研失信行为。
在处置环节中,第一作者谢翰受到科研诚信诫勉谈话、一定范围公开通报的处理,10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(专项、基金等)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,3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、科技人才称号资格;3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、被提名或被推荐人、评审专家等资格。该信息同步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。
采写:南都N视频记者 李晓慧实盘配资网站排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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